【中文名】氯磷定【CAS NO】51-15-0【质量标准】CPV78/USP32【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未。本品溶于水。【药理作用】本品系肟类化合物,其季铵基团能趋向与有机磷杀虫剂结合的已失去活力的磷 酰化胆碱酯酶的阳离子部位,它的亲核性基团可直接与胆碱酯酶的磷酸化基团 结合而后共同脱离胆碱酯酶,使胆碱酯酶恢复原态,重新呈现活力,被有机磷 杀虫剂抑制超过36小时已"老化"的胆碱酯酶的复活作用效果甚差。对慢性有 机磷杀虫药中毒抑制的胆碱酯酶无复活作用。本品对有机磷杀虫剂引起的样症状作用明显,而对毒蔁碱样症状作用较弱,对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作用不明 显。本品胯含量为79.5%,而碘解磷定仅51.9%;故本品1g的药效相当于碘 解磷定1.5g。本品水溶性(640mg/ml,25℃),稳定性好,局部吸收完全,可供 肌内注射。报告43例有机磷杀虫剂中毒患者,血胆碱酯酶平均活力为正常值 的50%左右。肌内注射本品0.5~1g后,临床中毒症状大都在30分钟~1小 时内消失,血胆碱酯酶活力恢复到正常值的70%以上。【适用症】 对急性有机磷杀虫剂抑制的胆碱酯酶活力有不同程度的复活作用,用于解救多 种有机磷酯类杀虫剂的中毒。但对马拉硫磷、敌百虫、敌敌畏、乐果、甲氟磷、 丙胺氟磷和八甲磷等的中毒效果较差;对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所抑制的胆碱酯酶 无复活作用。【用法与用量】1.轻度中毒:肌注0.25~0.5g,必要时2小时后重复1次。 2.中度中毒:肌注0.5~0.75g。 3.重度中毒:静注1g。【注意事项】1.同碘解磷定。 2.中、重度中毒必须合用阿托品。【含量】≥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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