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本标准物质可直接使用或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用于在化学需氧量(Cr法)测量中,校准仪器或进行分析过程的质量控制及方法评价等。
二、 原材料来源和制备工艺
本标准物质以国家一级标准物质GBW06106d邻苯二甲酸氢钾纯度标准物质和注射用水为原料,在室温20℃±2℃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
三、 认定值和不确定度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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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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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
(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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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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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 08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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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耗氧量(铬法)溶液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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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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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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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氧化还原称量滴定法对该溶液标准物质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 特性量值的测量方法及溯源性描述
化学耗氧量(铬法)溶液标准物质的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采用氧化还原称量滴定法进行量值核验。滴定中使用的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采用GBW06105e重铬酸钾纯度标准物质进行标定,从而使该标准物质的量值可溯源到保存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基准试剂纯度国家基准,并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六、 正确性使用说明
使用前应恒温至20℃±5℃,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封装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七、 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物质每瓶5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室温避光保存。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