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内毒素标准品(2-20EU/只) 产品及特点 本产品系参照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标定的大 肠杆菌 O111:B4 内毒素冻干品,它具有下列特点: 1. 用于制作内毒素标准曲线。 2. 用于鲎试剂实验中鲎试剂灵敏度复核。 3. 用于鲎试剂干扰实验。 4. 用作鲎试剂检测的阳性对照。 5. 本产品外观为白色疏松海绵状固体。 6. 只能用于科研,严禁输入人体。 细菌内毒素标准品(2-20EU/只) 规格及成分 成分 编号 小扁盒包装 细菌内毒素标准品,2-20EU/支(注) 140405 10 支 使用手册 140405sc 1 份 注:内毒素标准品每个批次效价不同,以产品标签上的标准为准。 细菌内毒素标准品(2-20EU/只)运输及保存 常温运输,室温阴凉避光保存,有效期三年。 自备试剂 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等 使用方法 注意:接触本试剂的所有器皿必须是无热原的。耐热器皿(如玻璃)可以经干热 灭菌(250℃干烤 30 分钟以上)去除热原。无热原表示内毒素的浓度低于 0.005EU/mL。 内毒素标准溶液的配制 1. 溶解:取一支标准品,加入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不超过 1.0 mL,复溶后置 旋涡混匀器上混匀 15 分钟,得到溶解即为 10EU/mL 的内毒素标准品溶液。 2. 稀释:上述内毒素溶液可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进一步稀释成各个不同的浓 度梯度,稀释时应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 1 分钟。每一步稀释的稀释倍数不得 超过 10 倍。 3. 稀释的内毒素静置 10 分钟后即可使用,用前在旋涡混匀器上混匀 1 分钟。 注意:内毒素溶液配制超过 4 小时后不得使用。 4. 如果需要其他浓度的内毒素溶液,可根据实验要求配制或稀释。塑料离心管 不得用于内毒素的稀释,以避免非特异性吸附。 5. 稀释:方法如下(以0.1, 0.25, 0.5, 1.0 EU/mL为例): 取上步配制的10EU/mL的内毒素溶液,稀释为1.0EU/mL的内毒素溶液, 以1.0EU/mL的内毒素溶液为母液按下表稀释成0.1,0.25,0.5,1.0 EU/mL 的浓度梯度。配制好的内毒素标准溶液应在4小时内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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