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0.10g,加水适量不断搅拌使溶解,加水稀释至30ml,摇匀,放置1小时。精密量取1.0ml,置1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依法检查(通则0901与通则0902),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2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法)比较,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2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法)比较,不得更深。
氯化物
取本品2. 5g,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稀硝酸50ml,振摇1 小时,加稀硝酸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50ml, 精密加人硝酸银滴定液(0. lm o l/L ) 1 0 m l,加甲苯5m l与硫酸铁鞍指示液2ml,用硫氰酸铵滴定液(0. lm o l/L )滴定,滴至近终点时,用力振摇。每lm l硝酸银滴定液(0. lm o i/L )相当于3. 545mg的C1。含C 1不得过1.0%。
干燥失重
取本品0.5g,在105°C干燥4 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15.0%(通则0831) 。
炽灼残渣
取本品0.5g,依法检查(通则0841) ,按干燥品计算,遗留残渣应为30.0%〜36.0%。
钙盐
取本品O . lg两份,分别置锥形瓶中,一份中加5ml硝酸消化后,定量转移至1 0 0 m 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10ml, 置1 0 0 m 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勻,作为供试品溶液;另一份中精密加人标准钙溶液(每l m l中含钙1000Mg 的溶液同法操作,作为对照品溶液。照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通则0 4 0 6第二法),在422. 7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应符合规定(1. 5 % )。
铅
取本品l.O g两份,分别置锥形瓶中,一份中加10ml硝酸消化后,定量转移至1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另一份中精密加人标准铅溶液(精密量取铅单元素标准溶液适量,用水定量稀释制成每lm l中含铅10Mg 的溶液)lm l,同法操作,作为对照品溶液。照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通则0 4 0 6第二法),在2 8 3 . 3 n m 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应符合规定(0.001% )。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必要时,滤过),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砷盐
取本品1.33g,加氢氧化钙1.3g,混合,加水湿润,烘干,先用小火加热使其反应完全,逐渐加大火力烧灼使炭化,再在500〜600X: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8m l与水23ml使溶解,依法检查(通则0822第二法),应符合规定(0. 000 15% )。
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1 1 0 5与通则1106),每l g 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不得过lOOOcfu、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过lOOcfu,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每10g供试品中不得检出沙门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