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品
标准品 性质
标准品一词常作为泛称。在色谱分析工作中,我们进行样品理化分析时常用的标准品大多属于“化合物纯度/浓度标准品”。此时,“标准品”这一称呼涵盖了非医药行业常说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以及医药行业常说的“中药对照品”、“化学对照品”等。
标准品一词作为特指时,专指药典体系标准物质中的“标准品”。《中国药典》四部029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通则中有明确定义,此部分内容目前在2020版药典中未作修订。
标准品即标准物质,常见容器包括不同规格的玻璃安瓿瓶与带盖玻璃瓶。
未开封的标准品有在证书或标签上的推荐条件下保存,才能保证证书上提供的有效期是有效力的。证书上未注明有效期的产品(如中检院的药品标准物质),及时关注药典机构官网对于标准物质有效期的最新声明。或者询问生产厂家。
产品开封后,由于实际贮存环境的差异,生产厂家不能保证证书上有效期的效力,标液型产品建议开封后尽快使用,固体粉末型纯品建议取用后密封,低温避光保存。
1、稀释标液或者称量纯品前,要提前将标准品放在操作环境,确保产品回复至室温,操作前保证瓶身清洁干燥(可用吸水纸擦去表面水滴)。
2、称量纯品时选择合适的天平,通常小数点后4位或5位,根据需要称量的质量决定。
3、称量纯品前,提前打开天平预热,调节水平(将天平上的小气泡赶至正中央)。
4、称量纯品的方式有增量法与减量法,常用增量法。
5、减量法适用于小规格纯品型产品(比如5mg及以下规格)完全溶解直接配制母液;或者某支纯品已经取用过几次、不清楚剩余含量打算全部溶解的情况。